
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16:16 作者: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浏览次数:
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qnzfpb.qiannan.gov.cn/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地址: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13楼,邮编:5580000,电话:0854—85153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不断加强领导,着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州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确保公开申请及时得到答复。经梳理,2020年度我办无规范性文件,无政府采购项目,作为综合协调部门,我办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业性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职能职责。经梳理,共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6条,主要内容涉及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先进典范及成果公告公示等。另在自建门户网站开设了扶贫政策、帮扶成果、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典范、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栏目,2020年共在自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1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期206条,极大的扩展了信息发布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内容为自然人申请公开三都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由于涉及到建档立卡户个人隐私,根据《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要求,已对申请人进行解释,并将办理结果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确保信息发布20个工作日的时效性基础上,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按照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切实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我办在切实抓好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基础上,于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开设了“规划统计、资金管理、社会扶贫”栏目,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对应栏目中发布相关信息。为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渠道,于自建门户网站开设了扶贫政策、帮扶成果、政务信息公开、先进典范、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栏目。另开设了“聚焦黔南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发布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用便捷、高效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了扶贫信息公开工作,极大的扩展了信息发布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另安排2名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抓好政府门户网站、自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管理。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个别交心谈心等方式,对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并积极安排人员主动参加相关培训,同时将信息发布工作纳入相关人员日常工作考评及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还有一定差距。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内容不够深入,公开内容还不全面。
二是群众接受程度参差不齐。受文化程度影响,部分群众对公开内容理解不透或理解有误,导致产生误会,如认为某政策自己应该能享受但没有享受或认为其他人条件好却能享受政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工作贯彻落实力度,切实推进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贯彻省、州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力度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扶贫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加大项目、各项惠民政策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及时全面地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心关注的扶贫信息,将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扶贫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扶贫领域信息的公开,凡公开信息均经过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确保信息公开速率、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业务学习,切实提升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在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习,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的新方法,提高公开针对性、全面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